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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信息】重要提醒!第四批印制电路板行业规范公告申报等工作开始了!
来源:CPCA 编辑: 时间:2022/4/18 15:36:54 (阅读:1595次)
 

【小编说】为更好地服务会员企业,CPCA将定期汇编近期地方政府公开资讯中,与我行业相关的企业申报项目,集中在【政策信息】栏目与您不见不散!望各会员单位及时关注,并根据企业情况自行参与相关申报。

一、关于开展第四批印制电路板行业规范公告申报等工作的通知
  • 为加强印制电路板行业管理,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发展,根据《印制电路板行业规范条件》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已启动第四批印制电路板行业规范公告申报及已公告企业自查工作。

  • 申报截止时间:2022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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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制电路板行业规范条件》第一批

《印制电路板行业规范条件》第二批

《印制电路板行业规范条件》第三批

 

二、关于做好2022年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或项目、软件企业清单制定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
  • 2021年已列入清单的企业如需享受新一年度税收优惠政策(进口环节增值税分期纳税政策除外),2022年需重新申报。申请列入清单的企业应于2022年3月25日至4月16日在信息填报系统 https://yyglxxbs.ndrc.gov.cn/xxbs-front/ 中提交申请,并生成纸质文件加盖企业公章,连同必要证明材料(电子版、纸质版)报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或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由地方发展改革委确定接受单位)。经审计的企业会计报告须在提交申请时一并提交。

  • 鉴于2021年国家重点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重点软件企业确认工作方式发生调整,2021年因客观原因未能申请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软件企业,可于2022年3月15日至3月21日在信息填报系统“补充申请”栏目提出补充申报申请;经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和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地方发改和工信部门”)审核通过后,于2022年3月25日至2022年4月16日,在信息填报系统“补充申请”栏目完成信息填写,正式申请列入2020年度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国家鼓励的重点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重点软件企业清单。企业应按照要求提交证明材料,包括经审计的2020年度企业会计报告在内的相关证明材料和数据应体现2020年度企业实际情况。

 

六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十四五”推动石化化工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 以加快推进传统产业改造提升,大力发展化工新材料和精细化学品,加快产业数字化转型,提高本质安全和清洁生产水平,加速石化化工行业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推进我国由石化化工大国向强国迈进为指导思想。

  • 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能源、高端装备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有机氟硅、聚氨酯、聚酰胺等材料品种规格,加快发展高端聚烯烃、电子化学品、工业特种气体、高性能橡塑材料、高性能纤维、生物基材料、专用润滑油脂等产品。

     

2021年广东省惠州市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项目
  • 惠州市惠阳爱特电子有限公司——电子元器件、电路板车间技术改造项目

  • 惠阳科惠工业科技有限公司——PCB绿油及检测工序设备更新技术改造

  • 惠州市金百泽电路科技有限公司——高密度多层印制电路板

  • 建业科技电子(惠州)有限公司——高端印制电路板

  • 惠州威健电路板实业有限公司——多层电路板

  • 惠州美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微盲孔填孔高精度高阶HDI技术改造项目

  • 惠州美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水平沉铜技术改造项目

     

  • 五、2022年江苏省智能制造示范工厂名单

    • 无锡深南电路有限公司——封装基板智能工厂

    • 江苏博敏电子有限公司——高端印制电路板智能制造示范工厂

       

    江西省关于组织推荐2022年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工作的通知

    • 制造业单项冠军申请条件及要求

      根据《通知》要求,制造业单项冠军包括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和单项冠军产品两类。须满足以下条件:

      1、坚持专业化发展。企业长期专注并深耕于产业链某一环节或某一产品领域。从事相关领域达10年及以上,属于新产品的应达到3年及以上。
      2、市场份额全球领先。企业申请产品的市场占有率位居全球前3。产品类别原则上按照《统计用产品分类目录》8位或10位代码,难以准确归入的应符合行业普遍认可的惯例。
      3、创新能力强。企业生产技术、工艺国际领先,重视研发投入,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主导或参与制定相关领域技术标准。
      4、质量效益高。企业申请产品质量精良,关键性能指标处于国际同类产品领先水平。经营业绩优秀,盈利能力超过行业企业的总体水平。重视并实施国际化经营和品牌战略,全球市场前景好,建立完善的品牌培育管理体系并取得良好成效。
      5、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健全的财务、知识产权、技术标准、质量保证和安全生产等管理制度。近三年无环境、质量、安全等违法记录,企业申请产品能耗达到能耗限额标准先进值,安全生产水平达到行业先进水平。
    • 申报截止时间:2022年4月20日前

       

    山西开展2022年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 此次项目申报采取网上申报与市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推荐相结合方式进行。按照企业自愿的原则,请符合项目申报条件的中小企业于5月15日前将“山西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项目申请书”和“2022年山西省‘专精特新’企业数据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xzjtx2022@163.com,同时将申请书和印证材料纸质版装订成册(一式两份)报市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2022年山西省“专精特新”企业数据汇总表请在省小企业发展促进局官网下载。

     

    、浙江省宁波市关于组织开展第三批重点“小巨人”企业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 申报企业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基础条件。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但未获得中央财政支持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不含已在上交所主板、科创板,深交所主板、创业板,北交所以及境外公开发行股票的)。

      (二)产业导向。属于《工业“四基”发展目录》所列重点领域或制造强国战略十大重点产业领域;或主导产品属于关键领域“补短板”、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填补国内空白(国际空白);或与重点行业龙头企业协同创新;围绕提升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水平。优先将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的“小巨人”企业择优推荐。

      (三)个性化指标。(申报企业需同时满足)

      1、专业化程度。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比重70%以上。
      2、创新能力。截至上年末的近2年研发经费支出占营业收入比重均不低于4%;且满足以下三项条件之一:拥有有效发明专利2项以上、自建或与高校和科研机构联合建立研发机构、主持或参与制(修)订国际国家或行业标准1个以上。
      3、经营管理。取得相关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如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等)。
      4、成长性。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增长,或有上市计划(已递交申请书或已进入辅导期)。
    • 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企业,不得推荐申报:申报过程中提供虚假信息的;近三年发生过安全、质量、环境污染事故的;近三年有偷漏税和严重失信行为的。

    • 线上申报时间:2022年4月9日至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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